电车汇消息:6月29日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征求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(2022年版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,其中在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的要求中提到: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、钠硫电池,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;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,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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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的电化学储能技术路线是以锂电池为主的,数据显示,截止到2021年年底,在已投运项目中锂电池储能占比高达90.9%。
但高速发展的同时,也暴露出安全性不足的问题。据全国能源信息平台的不完全统计,近10年间全球共发生超过30起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,因此国家能源局对于储能电站安全性的考量也日益重视。
从此次的新规来看,电化学储能电站对电池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安全性、功能性和经济性等诸多因素。
在中大型储能电站项目领域,安全性是大规模应用的最基本要求,三元锂电池、钠硫电池等技术路径因安全性问题被直接淘汰。
梯次利用电池则指的是电池组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衰减,性能不足以满足原场景要求后,通过拆解退役电池成模组或电芯,在使用要求低的场景再次利用。
不过由于回收的动力电池型号不统一、个体电池的全生命周期追溯困难、检测分类难度和成本较高,梯次利用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往往存在稳定性和一致性问题,容易引发“热失控”,导致其安全性远远低于原电池组,因此也不适合在电站的大规模应用。
对于梯次利用电池,能否用于储能电站也经历了管理政策上的摇摆。
去年6月底,国家能源局在《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(暂行)(征求意见稿)》中对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的管理要求是: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、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,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。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,加强监测、强化监管。
不过在9月底发布的正式文件中将此要求去掉了,改为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,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,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,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。已建和新建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须建立在线监控平台,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,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,做好应急预案。
-END 电车汇 2022/7/4
原文标题 : 禁用三元锂电池,国家能源局对储能电站将有新规